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研究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作用,促进区域中、高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面向泸州市职业教育领域发布《2024 年泸州职业教育研究指南》,并启动 2024 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4 年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
1.课题申报须按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申报者可进行深层次挖掘和延伸,自行设计项目题目。为更好地整合优质科研资源,鼓励科研水平较高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跨区跨校的联合科研团队申报课题。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消。
3.获准立项课题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获准立项课题的所有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典型案例、领导采用批示等)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资助/立项项目”,凡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1)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机构获准立项的,不得再申报中心课题。
(2)作为负责人已承担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本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认定结题课题以提交成果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所需材料见附件或从中心网站、QQ 群文件下载,中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印制,左侧装订。
2.报送的材料包括:
(2)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原件 1 份。
3.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验章后,统一报送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通知发布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 年 4 月 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 2 号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 420 室,邮政编码:646000。
网 站:http://gzyj.lzy.edu.cn/
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咨询群号:72311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