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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2016年职业教育研究指南

发布日期:2016-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48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泸市府发[2015]6号)的精神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发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研究指南,组织和引导广大职业院校教师开展职业教育研究,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研究的政策咨询创新理论、实践指导作用,帮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效益,优化区域职业教育结构,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

一、科研选题

2016年度职业教育研究指南有12个研究方向,项目申报者可沿相关研究方向进行挖掘和延伸,自行设计研究题目。鼓励并支持教育科研水平较高且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组建跨校联合科研团队申报中心研究课题。

1.职业教育基础理论的研究

2.职业教育政策研究

3.职业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研究

4.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职业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

6.职业教育比较研究

7.职业院校治理研究

8.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研究

9.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实践研究

10.中高职衔接研究

11.职业教育区域质量检测评价方式研究

12.职业教育大数据研究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申报。此前已获中心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课题此前已在其它机构获准立项者,不得再申报中心课题。

2. 纸质申报书2份及电子文稿于2016年5月28日以前报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申报书从中心网站中下载,网址http://www.lzy.edu.cn/)

三、项目评审

1.中心研究课题设置重点研究课题、一般研究课题两个类别。

2.申报结束后,中心组织中心学术委员,按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标准,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投票表决程序推荐立项课题,经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发布立项通知。

3.凡获中心立项研究的课题,中心将按不同立项类别资助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

四、项目管理

1.请各有关院校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初评把关,并依据《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指南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报项目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研究周期为2年及2年以上的项目,在研究中期,要填写研究工作进展表,向中心报告研究进展情况。

3.研究周期结束前,项目组要申请结题。如果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须向中心申请延期结题,经批准后延期半年。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中心将收回资助金,并且取消负责人再次申报中心研究课题的资格。

4.对已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通过评审后发给结题证书。未通过评审的,整改期为半年。超过半年,仍不能结题的视为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泸州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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